【樂活二三事】選錯醫生讓難纏的灰指甲更難纏
陪伴我10幾年的大腳趾灰指甲 遵循健保局推廣之小病看診所 一開始跑去前公司附近的承安診所 前幾年狀況變差且剛好有其他皮膚問題 前往住家不遠的志勛皮膚科 兩位醫生的共同點 都只憑肉眼判斷是灰指甲 開了藥水給我,都沒有交待回診 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回診 兩位都不置可否 於是解讀為 灰指甲不是大問題,可以和平共存 直到2024年夏天驚覺指甲裂開 以為除了灰指甲還有其他問題 前往馬偕給毛醫師檢查 先剪指甲做化驗 三週後,報告確認只是灰指甲 狀況嚴重,需吃口服藥 一般吃三個月,我需吃半年 健保只給付三個月,超過需自費 大多數的人吃藥都有效 僅指甲長的慢的人無效 吃藥對肝不好的人有影響 所以第二個月回診前要先抽血 抽血報告很正常 每個月回診拿藥 醫生都耐心指出新長的部份是健康的 開心藥對我有效,而且沒影響我的肝 第四個月碰上歐洲40多天的旅行而無法回診 第三個月回診時 詢問醫生是否能開後三個月自費的藥 他覺得反正是同一種藥,先開沒問題 問他吃完半年後是否需要再回診 他說可以自己決定 若有效,不回診也可以 想要請他確認就回診 吃完半年時(2025年2月) 看見一半的指甲都是健康的 網路上說藥效不會在停藥時立即消失 而是會在體內停留一段時間 加上醫生只說了吃三個月或半年的藥 自做聰明解讀為藥最多只能吃半年 之後再長出來,也會是健康的,而沒有回診 這是我犯的最大錯誤 去年(2025)年底驚覺又全部恢復原狀 因曾被馬偕年輕家醫科醫生誤診 想說毛醫師是否年輕而經驗不足 換了覺得名字有熟悉感的林醫師 話說年輕時滿臉痘痘 在馬偕看了半年 醫生說不改變飲食習慣,藥吃再久也沒用 類固醇的藥吃太久會傷身,叫我別再吃了 覺得是位為病人健康著想的醫生 不記得名字,只能在醫生名單中找熟悉感 加上年齡的大約推斷,覺得可能是林醫師 跟他描述了之前治療過程 他說要再剪指甲化驗 三週後的報告還是灰指甲 他說拔指甲,重新長,換吃另一種藥 我嚇到 他叫我去診間外考慮,決定好再敲門跟護士說 我也不過考慮10分鐘 想說他也繼續看別的病人,沒影響到他 但他不耐煩叫護士來跟我說回家考慮 想做,再重新掛號 我厚臉皮說還有疑問,又進了一次診間 先問拔指甲+吃藥就一定能痊癒嗎? 他說不能保證 既然不能保證就問是否可以和平共存? 他說灰指甲會一隻傳一隻 我說10幾年了,也只另一隻有一點點 他不耐煩的說你年紀愈來愈大了 免疫力會愈來愈差...